雁过留声

【忘羡】锦衣玉食事奢侈【大修】(羡羡被金家收养)

江枫眠在夜猎途中看到藏色散人和魏长泽的求救信号后,不眠不休的赶了一夜路,最终却得到了他们夫妻双亡的消息。

四下打听之下在客栈外找到了不肯走远,怕爹娘回来找不到他的小魏婴。

那天金夫人金林氏正好带着金子轩在莲花坞做客,然后就见江枫眠抱了个孩子回来。

那孩子精致漂亮的像个瓷娃娃,肥嘟嘟白嫩嫩的小身子跟个肉球似的,圆润的脸庞看起来好像水蜜桃般又粉又嫰,笑容纯真甜美似含着糖裹着蜜般,简直能甜到人心坎里去。

虞紫鸢见状杏眸一冷,眼前似乎浮现出一个女子的音容笑貌,明明是清丽脱俗相貌,但笑起来却是另一番动人形容,甜美娇俏中自有一番女儿家的娇媚,每当她轻启朱唇,带无限娇嗔对着魏长泽娇声软语的撒娇时,那嗲里嗲气的样子,既恶心又刺眼。

金夫人则单纯的觉得这孩子可爱,正想着待会儿要不要逗逗他。

但还不待她付出行动,江枫眠就开始向怀里的孩子介绍她们,让他叫人,然后向虞紫鸢说明前因后果,然后不出所料的,本就憋气的虞三娘瞬间炸了,不管不顾的和江枫眠吵起来。

夹在中间的金林氏捏紧着帕子,尴尬不已。

按理说他们两口子吵架,她一个外人不便插嘴,但她就在跟前,不劝两句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。

在硬着头皮说了几句场面话,见实在劝不动后,就说干脆把这孩子抱到金麟台养好了。

虞紫鸢闻言一愣,觉得是个好主意(只要不留在莲花坞戳她肺管子就行),而江枫眠则觉得自家又不是缺那口饭,把故人之子送走实在是不像话。

见此,虞紫鸢又闹了起来,看着怀里被吓得发抖小魏婴和闻声赶来正不知所措的孩子们,江枫眠仔细思索了一番,也就同意了。

三娘子明显容不下这孩子,如果留下来,保不齐会天天闹,他一个大男人又不能真跟她打,弄到最后家宅不宁是一定的,魏婴也会深受其害,与其这样,还不如送去金麟台。

如此,金夫人回去时,队伍里多了个奶娃娃。

兰陵金氏财大气粗,所以尽管金林氏不过是来闺蜜家做客,排场依然很大。

乘坐的马车是以昂贵的金丝楠木为车身,镶金饰玉,华丽至极,里面铺着柔软舒适白毫银芒灿烂的狐裘毯子,像一个小小的移动厢房,四个角落里都挂上了装有名贵香料的香囊,散发着馥郁的幽香,真正意义上的宝马雕车香满路,靠垫矮桌也一应俱全,桌上摆着水果甜点茶水之类。

“距离下一个城镇还有一段距离,先吃点糕点垫垫。”金林氏从盘子里拿起一块红酽酽的枣泥,掰开分别递给两个孩子。

糕点色泽鲜亮,松软香甜,散发着浓浓的枣香,让人看了便很有食欲。

小金子轩吃了两口,便想丢开,但看小魏无羡吃的香甜,也有像学样的把手里的枣糕吃完了。

金林氏见状笑了,接过丫鬟递来的淋了树莓汁的牛乳喂给金子轩,丫鬟则端起另一碗牛乳准备喂魏无羡。

哄着他们喝下半碗酸甜可口奶香浓郁的牛乳后,金林氏怕积食一会儿吃不下正餐,便不许他们再吃,只让他们在一旁玩乐。

金林氏是个和虞紫鸢和藏色散人截然相反的人,因为不管是柳眉杏眼,丽色逼人虞紫鸢,还是清丽灵动,笑容娇艳的藏色散人都不是那种会戴很多首饰的类型,且因常年夜猎在外,所以很少会穿那种华丽繁琐的衣服,但金林氏却穿金戴银,珠翠满头,不像修士到像个深宅大院里锦衣华服,金尊玉贵的贵妇人。

就像如今,她身上穿着金红色的坠珠广袖衫,上面绣着繁复华丽的金星雪浪,底下搭配着一条累珠叠纱粉霞凤尾裙,裙角上镶嵌着晶亮的红宝石,腰间系着条金色绣带,如柳纤腰显露无疑,脚上踩着的绣鞋上缀着硕大的珍珠。

黑亮柔顺的如云墨发绾成鸾凤凌云髻,中间一朵白玉雕琢的牡丹花,右边簪着三只珍珠钗,右边插着一支凤头金步摇,长长的金丝流苏摇晃生辉,耳朵上的猫眼耳坠摇曳生光,绚丽璀璨,把她衬托的越发明艳照人,贵不可言。

这身打扮,别说藏色散人,就算换成她的好友虞紫鸢,都会嫌累赘,但金夫人却适应良好。

豪华宽敞的马车里,两个小娃娃凑在一起说着悄悄话,其中一个玉雪可爱的小团子生的白白胖胖,眉眼如画,眉心点了一颗红艳艳的观音痣的,像观音座下的小金童般精致可人,雍容华贵的美妇人看着那个小金童微微的笑了,其实,她会做这个决定也不是一时兴起。

这一来呢,这事儿她既然倒霉的撞上了,就不能袖手旁观,不然与虞紫鸢一定会产生嫌隙,二来嘛,她与藏色散人也是有过几面之缘的,金家在他们夫妻俩离开江家后,还试图招揽过,不过被婉拒了,说实话,她对那个一问世就惊艳了整个修真界的奇女子还是有几分欣赏的,她的遗孤由她收养也说的过去,三来呢,子轩也可以多个玩伴,更重要的是,藏色散人和魏长泽的孩子,资质肯定差不了,金家嫡系中,就没几个能看的,江家是姐弟俩,温家蓝家聂家都是兄弟俩,如此一来,子轩以后岂不是独树难支?如今把他和子轩养一处,长大了多少是个助力,何乐而不为呢,家里又不缺那口吃的。

至于当事人魏婴——他今年不过四岁,从来都是爹娘手心里千宠万爱的宝贝,本身是有点小脾气的,活到现在,吃过最大的苦也不过是在客栈外饿了一天肚子,字典里从来没有谨小慎微委曲求全这些词,只觉得那个紫衣姨姨虽然长的非常漂亮,但他家阿娘更漂亮,她既然不喜欢他,那他也不要喜欢她。

因此,在那个穿着华丽的姨姨问他要不要和她走时,小魏婴干脆利落的点头同意,没有任何犹豫和不舍的带着自己新鲜出炉的字“无羡”,跟着她走了。

而金光善在知道家里多了个娃后,是无所谓的:藏色怎么说也是他旧识,在姑苏蓝氏听学的时候相处的还不错,还是有点同窗之谊的,一个孩子而已,养就养呗,多大点事啊,反正也用不着他操心,不过是多了张吃饭的嘴罢了。

于是,四岁的魏无羡就这样在金麟台住了下来,屋子就在金子轩隔壁,而金子轩的房间则离金夫人房间很近,如此儿子一有什么动静,她立马就能知道,方便看顾。

魏无羡住在这里,相当于和金子轩一样,活在了她的庇护之下,因为周围都是她的人,就算不是,也没人敢在她眼皮底下动手脚。

金麟台的下人又最会看人下菜碟,见这小儿如此得金夫人重视,又和少主处的好,巴结还来不及,又哪里敢轻视。

金夫人是把这小娃当做故人之子,儿子的玩伴和儿子日后的助力来养,虞紫鸢和藏色的私人恩怨与她无关,更何况藏色散人已经身故,她不想摊那个浑水,落个不敬死者的名头,再说她一个大人再如何也不至于和一个娃娃过不去,她还是要脸的,因此吃穿用度上从来都很大方,毕竟不管是她还是金家都不差那点银子。

魏无羡来金麟台当天,她就安排了两个丫鬟和一个老妈子去服侍他,四岁的小娃穿衣吃饭洗漱洗澡晚上起夜虽然能走但又走不了多远,走累了得抱等等,没人照顾真的不行。

此后的两年里,魏无羡无论做什么大都与金子轩一处,衣食住行虽比不上金氏少主,却也没差多少。

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他六岁,更准确的说是他展现了他绝佳的修炼天赋时。

打那之后,魏无羡从金光善眼中“家里不差钱,尽管带回来养,反正不用他操心”的故人之后瞬间成了值得花心思和心血大力培养的家族后辈。

金家小辈中子轩的资质已经是最好的了,没想到魏无羡的资质居然还远在子轩之上,单论资质而言,他绝对算得上金家小辈里的头一份了,估摸着,就算放眼整个修真界,魏无羡的资质也绝对是数一数二的,说道数一数二,金光善不可避免的想到了幼年时的温若寒,下意识的与如今的魏无羡比了比,心猛地一跳——如果细细培养,假以时日,这小子的成就未必会比如今的温若寒差,没准儿这魏无羡能成为金家的温若寒也不一定。

没想到啊,没想到,天姿如此高的后辈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被他夫人带了回来,真是运气来了挡着挡不住。

想到这里,金光善眯起眼睛,温家如此张扬霸道,不就因为温若寒的武力是如今的五大家族之最嘛,以温若寒的天资,神功大成只是时间问题,到时候温家肯定会更上一层楼,他金家虽然富可敌国,既为修仙大族,又是富贵之家,可谓极富极贵,但武力却是五大家族最低的,而在强大的武力面前,钱算个屁。

于是,魏无羡在金麟台的待遇瞬间提升,和金子轩一样,从金夫人的院里搬了出来,有了自己的院子,用的一切东西也都是换成了金麟台最考究精美的,金光善又给他拨了些下人给他,负责饮食起居的丫鬟,手艺及佳的厨子,赶车的马夫等等,月例什么的也一律与金子轩看齐,总之从那以后魏无羡的衣食住行都有传人打理,样样都讲究到了极致。

金光善:这可是他金家的潜力股,得好好护着,让潜力变成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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